质检总局抽查家用燃气灶产品 不合格率19%
| | 文章时间:2017-09-14 09:43:04 | | | | | |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8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对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17批次产品气密性、热负荷、铭牌、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效率、温升测试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率达19%。
此次抽查依据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家用燃气灶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燃气导管、铭牌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记者了解,2017年第2批家用燃气灶产品抽查发现,山西龙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欧帝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山高电器有限公司、武汉芙阁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康太卫厨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现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爱妻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志高电气有限公司、中山市皇朝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日野电气有限公司、中山市博亿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惠普斯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尔电器燃具厂、佛山市南海生力厨房设备厂、佛山市百沃厨卫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华能燃气炉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海利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等17家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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