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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夸大效果 净水器销售商虚假宣传受罚

文章时间:2016-10-21 10:48:50 
  为了扩大销售,随州一净水器销售商夸大净水器效果,虚构功能被工商查处。10月10日,工商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其停止发布该广告,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9月28日上午,广水市工商局十里工商所市场巡查人员例行巡查到该办事处三合村社区时,发现有人正在向路人散发宣传单,宣传单上写着“某某净水器可以过滤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可以过滤泥沙、铁锈、水垢、细菌、病毒、农药、化学污染、化肥、动物粪便、蓝藻、重金属、各种苯类化学物质、石油污染等各类污染物质”等内容,而工商人员要求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时,当事人无法出具任何证明材料。工商人员当即要求其停止销售和宣传活动。

  经查,从事宣传的人员为随州某净水机经营部工作人员,该经营部主要从事深圳某公司生产的净水机销售工作。为扩大净水机的销售,他们在生产厂家提供的宣传资料基础上,擅自夸大其功效,重新印刷了1500份宣传单和宣传册,将仅仅是进行物理净化的功能,扩大到可以过滤“重金属、各种苯类化学物质、石油污染等各类污染物质”,让人感觉该净水机“无所不能”。但他们却无法提供与宣传资料内容相符的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而该公司不能提供与其宣传的净水器的作用和性能相关的证明材料,广告内容虚假,易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属于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来源:楚天快报)
                                                                 编辑: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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