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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返修6次仍无果 工商维权折旧退款

文章时间:2014-09-26 16:27:31 
  近日,家住鼎城区桥南大市场的丁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家里的海尔牌冰箱先后返修了6次仍没法制冷,尽管海尔冰箱承诺保修12年,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据了解, 2011年丁先生在鼎城区桥南商贸城海尔专卖店花3299元购买了一台海尔牌冰箱,谁料今年竟然连续坏了多次。“就是不能制冷,每次出了故障,都会导致冰箱里的食物全坏了。”丁先生无奈地说道。今年8月,丁先生再次将冰箱送到位于武陵区的售后部进行维修,可这次的维修期持续了整整一个月,售后的态度也急转直下,“对我不管不问,问他也不回答,好像根本没这回事一样。”郁闷的丁先生坐不住了,他只好拨通了工商12315的电话。

  市工商局武陵分局东郊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有一个争议点:“三包”时效是否到期。一方面,售后维修人员认为,丁先生的购物发票上写明冰箱是2011年3月购买的,按照一般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来看,冰箱的主要部件“三包”期是3年,如今早已失效。然而,在海尔说明书的售后保修册上,却明确承诺大件保修12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认为,既然海尔冰箱承诺消费者保修12年,丁先生的冰箱仍然在保修期之内。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最终,经过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反复协调,由售后收取折旧费后退货,并退给丁先生货款2200元,丁先生表示十分满意。

(来源:常德晚报)
                                                                 编辑: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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