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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委会发消费警示:家电也有"保质期"
文章时间:
2009-07-17 13:52:46
省消委会昨日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家电超期服役的危害,认真检查并及时更换超期家电。同时,企业也应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今年初,省消委会对全省10个市(州)的5167个居民家庭调查发现,其中四成家庭电视机超期使用,近三成家庭超期使用燃气热水器……特别是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仍有8.7%的家庭还在继续使用。省消委会提醒,超期使用家电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还可能损害人体健康。此外,超龄家电更耗能。
家电安全使用参考年限:彩电8~10年、电热水器8年、电冰箱12~16年、空调8~10年。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
郑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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